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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武汉市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青年创业者和小微企业。
2、申请对象(年龄45周岁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3、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
4、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5、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及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说明
一、贷款额度及期限
(1)个人贷款。一般控制在10-15万,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2)合伙企业。一般控制在40-100万,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3)小微企业。一般控制在100-200万,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利率水平
最高不超过贷款发放当期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申请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兜底政策:对2022年借款人承担的青创贷利息部分(最高不超过一年期LPR一150BP),于年度终了后给予贴息支持。
三、担保方式
“青创贷”的担保方式可采取信用方式、保证保险、保证担保方式、抵押方式和质押方式。
四、还款方式
“青创贷”可以采用等额本金(息),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或商定还款计划的还款方式。
申请材料清单
一、个人创业借款人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按借款人类型提供);
(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及结(离)婚证原件。
二、合伙创业借款人申请资料
(1)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商或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
(2)申请人及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按借款人及合伙人类型提供);
(3)申请人(配偶)及合伙人身份证、户口薄及结(离) 婚证原件;
(4)带动就业证明材料(员工劳动合同、花名册和工资支付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等资料证明)。
三、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资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中关于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的标准要求,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4)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从申请认定之日起前一年);
(5)企业职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等资料证明(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资料原件);
(6)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资料原件)。